5月15日晚,哲社学院第28期思想者论坛在知新楼A1408室举行,哲学系吴童立副教授受邀做了题为“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是一种什么类型的规范”的专题报告。
吴童立从当今针对人工智能的两种不同声音,即强人工智能与弱人工智能两种观点谈起,认为在这两种声音下,产生了一种非此即彼的预设。他认为,未来人工智能更可能的形式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基于因果推理模型的自主机器人。这样的人工智能才更具有真正的道德主体资格,并应从关系主义角度设置其一级伦理规则。同时,他也就当前部分观点认为人工智能由于没有真正的理解能力,缺乏必要的心理成分如情感,且缺乏自主性,因此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问题提出了反驳。在他看来,以中文芯片思想实验为例, 理解是一种效果;且对于情感应分为“情感反应”和“情感体验”两方面来看。人工智能可以拥有前者。他也从正面论证了因果推理模型能为机器人带来真正的自主性和智能。最后,他就人工智能应如何做出道德判断进行简单的介绍,与会同学也就所感兴趣的“人”与“机器人”之间的生存本质问题等进行提问。
本次思想者论坛重点讨论人工智能背后的伦理规范这一热点问题,从伦理的角度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解释与博弈,为学院师生的学术研究开拓了思路,也更加深了对新时代下智能化发展的理解。
主讲人简介:吴童立6163银河net163am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当代英美元伦理学,行动哲学,西方近代早期形而上学,古希腊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