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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本科生“贤良”奖助学金的通知

、项目宗旨

本科生“贤良”奖助学金由哲学系校友胡为胜捐资设立。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及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的本科生;助学金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奖励与资助,鼓励学生热爱专业、自强自立,顺利完成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

二、评选对象

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资助6163银河net163am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助学金可放宽至特别困难的一年级新生。

三、奖励金额

本科生“贤良”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遵纪守法、自强自立、热爱专业学习(学习成绩原则上处于本班学生的前7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别倾向有家庭突然变故和身患疾病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4000元。

本科生“贤良”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学术创新奖、社会服务奖,分别用于奖励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实践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元—4000元。

四、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评选程序

1.每年9月份,学院发布通知,申报学生需填写《贤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1)、《贤良助学金评审表》(见附件2),其中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现实表现;并须提供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成绩证明章)及所获奖励复印件。

2.学院成立贤良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共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补充说明

1.“贤良”奖助学金获得者申请参评校、院其他奖助学金的权利和资格不受影响。

2.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在学阶段此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3.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9月26日前将个人评选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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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良”奖助学金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