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统筹部署要求,鼓励学生奋发有为、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倡导优良学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6163银河net163am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6163银河net163am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6163银河net163am实际,制定本办法。
6163银河net163am贤良奖助学金由哲学系校友胡为胜捐资设立,分为贤良奖学金、贤良助学金和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助学金旨在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计划奖学金旨在提升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奖励与资助,鼓励学生热爱所学专业、自强自立,顺利完成学业。
二、评定对象、名额及标准
(一)评定对象
贤良奖学金评定对象为6163银河net163am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贤良助学金评定对象为6163银河net163am全日制本科生;
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评定对象为6163银河net163am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贤良奖学金:奖励名额依据当年基金会划拨资金确定,奖励标准为不超过2000元/人;
贤良助学金:奖励名额依据当年基金会划拨资金确定,奖励标准为不超过2000元/人。
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奖励名额依据当年基金会划拨资金确定,成果类个人项目每项不超过2000元,团队项目每项不超过3000元,创意类个人项目每项不超过1000元,团队项目每项不超过15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贤良奖学金
本科生“贤良”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学术创新奖、社会服务奖,分别用于奖励在思想引领、专业学习、实践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内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受到通报批评;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良”以上;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年成绩应列专业前50%;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测成绩达到60分。
(二)贤良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内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受到通报批评。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测成绩达到60分;
5.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倾向有家庭突然变故和身患疾病的学生。
(三)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
1.申报条件:申请人须为在校在学的本科生,学风端正,对科研或实践课题研究有兴趣。申请人可以是本科生个人,也可以是本科生团队,可跨年级组队,团队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任务。每名本科生可作为负责人申请一项个人或团队项目,也可同时作为团队成员,参加一项团队项目。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每个团队不超过5人。
2. “成长计划”奖学金选题:成长计划旨在提高学生在校期间的创新实践能力,围绕以下主题开展与所学专业相结合,或具有一定成效的实践创新,主题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思想引领类:热心于校园、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关爱生命、关爱他人,起到一定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创新创业类:在学术、实践方面策划并参与有创新性的研究,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具有挑战创新精神。
(3)文化宣传类:对于学院文化、学科特色能够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和核心价值观塑造。
(4)拓展提升类:有助于自我成长发展的、具有可行性、示范性的。
3. “成长计划”奖学金金额:成长计划奖学金主要奖励已形成或取得阶段性进展的创新实践成果(成果类),特别优秀的计划类创意(创意类)也可参评。获得计划类创意奖励的待完成后,成果特别优秀的可于第二年申请成果类“成长计划”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贤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或《贤良助学金评审表》(附件2)或《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
2.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严格审核,通过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组织答辩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基金会进行评审。
3.基金会终审。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材料上报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学生请于3月19日晚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报送至spsxianliang@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年级+申请项目”。需报送的电子材料有:
(1)《贤良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1)、《贤良助学金评审表》(附件2)、《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其中学生事迹应介绍申请人上一学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百分制成绩单扫描件;
(3)所获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有参评论文,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本人签字。
六、附则
1.学院成立贤良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条件,宁缺毋滥,所有评选工作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对象。
2.同一学年内,为避免资助资源过于集中,合理统筹资源,严格审核奖助学金的兼得情况,贤良奖助学金除与学业奖、特长奖、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可以兼得外,与其他校评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不能兼得,贤良“成长计划”奖学金可与其他类别奖助学金兼得;
3.贤良助学金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群体,确保特殊困难学生获得金额较高的资助;
4.请各位候选人严格、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对个人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在下一学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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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良”奖助学金基金会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