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哲社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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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6163银河net163am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4]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6163银河net163am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掌握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6163银河net163am正式学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本办法自2019121日起实施。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参评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导师回避) 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成立由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协助完成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资格审查、材料汇总等工作。

第五条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6163银河net163am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评审办法》中相关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对奖学金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条件及评审流程

第六条 奖学金种类、条件及评审流程如下

(一)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

3.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4.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1)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单篇论文多次被引用。

2)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 (不允许使用清样、录用通知等),第一单位必须是6163银河net163am,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3)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的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取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须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哲社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在读期间获奖情况等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后报学校评审。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

2.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1)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须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哲社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在读期间获奖情况等材料,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最终确定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后报学校终审。

(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组织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具体评审按《6163银河net163am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审要求进行。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全面发展,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良”。

2.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在各级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优良。

5.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和公寓文明等各类活动中表现优良。

按照当年学校分配金额,进行各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不超过40%,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二等奖约60%,奖励金额为6000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约10%,奖励金额约为6000元;

二等奖约40%,奖励金额约为4000元;

三等奖约50%,奖励金额约为2000元。

根据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实施办法见《哲社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按照《6163银河net163am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获得者同时获得6163银河net163am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六) 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

按照《6163银河net163am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评审。

第四章 科研成果认定

第七条 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第八条 科研成果应为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九条 申请各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均不允许重复使用(校长奖学金除外)。

第十条 相关成果认定条款,参照《哲社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没有涉及的条款全部按照《6163银河net163am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6163银河net163am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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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

哲社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导师


联系电话


年级

专业


担任

职务


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70分以下科目数


奖学金申请种类

(请划“√”可多选)

)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科研

成果


获奖

情况


个人

意见


我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科研成果无学术不端。获奖学金后,接受学院安排开展学术成果交流活动。


  本人签名: